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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同志言情] 我不后悔我曾经爱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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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3-17 20:2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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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我踏入这个圈子是偶然还是必然,说不清楚。反正已经进来了。既来之,则安之。可是这个圈子不是我所想象的那样,也不是经典小说写的那样。我天真的认为会寻找到一份真爱,可是事实不会认为我幼稚,对我手下留情。我依然是伤痕累累的从爱情的战场败下来,而且很是败的一踏糊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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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总有些记忆是不能抹去的,总有些人是不能忘记的。无论是曾经爱过你的人,被你爱过的人。伤害过你的人和被你伤害的; Z8 x( _) j7 z9 f  P0 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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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2002年9月带着父母的嘱托和一份斗志走进了一个陌生的城市,来到了曾经以为是非常神圣的圣地-----大家管这个地方叫大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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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G0 i) `1 D6 e7 ~6 L& u      初到学校,一切都是那样的新鲜,一切都是那样的好奇。就是怀着这样的好奇,我努力的学习,我积极的参加活动,担任了班级的团支部书记。并且默默喜欢班级的一个女生。那时候只是对她有好感,见到她就开心。由于自己没有勇气,所以没有去追。就不了了之。这样平安的度过了两年。大三的时候,这个时候我已经出任了系团委的书记,辅导员助理,并且兼任班级团支部书记。0 o% X3 I1 Q) ?( T: t/ Y
    由于这个时候想要的都已经得到,加之我此时的空余时间多,上网的机会也就多起来。无意中进入到了一个视频语音聊天室。奇怪的是这个聊天室没有女子。都是男人,后来我知道那个叫同志(也是所说的同性恋,英文叫GAY)。开始觉得是好奇,慢慢开始喜欢上这里。觉得大家在一起开心的聊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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% o, Q% }* {3 a8 y  爱是一种方法,方法就是暂停。把她放在遥远,享受一片空灵。# {/ l9 [( f/ s9 u/ q
  爱是一种技巧,技巧就是不浓。把她放在遥远,制造一片朦胧。
  J) Z6 g. Y- }) q* k$ a  爱是一种余味,余味就是忘情。把她放在遥远,决不魂牵梦萦。
3 f4 l* w4 Y5 L  爱是一种无为,无为就是永恒。永恒不见落叶,只见两片浮萍。" c* D- ?; |, y4 B! ^0 W
  花开就要欣赏,然后就去远行。惟有不见花谢,才能记得花红。5 V+ p- {1 v3 h$ b7 R6 [7 h2 K
  有酒就要满饮,然后就去远行。惟有不等大醉,才能觉得微醺。# i8 E: \6 [/ E- `' H/ _
  有情就去恋爱,然后就去远行。惟有恋得短暂,才能恋得永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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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u9 I5 O0 c% v5 m      花儿哭了,不是因为失去了最爱的人,还有更多的是委屈与痛。风儿走了,带走的不止是一种感情的终结,还有一种伤痛与无奈。! X) d  ?. l! q7 u- w7 z0 H
我的故事开始于2005年的元旦,直到那天在酒吧认识俊俊。。/ x: a* f$ d. ~7 D! q% x  @
每一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幸福,绞尽脑汁,历尽艰辛。然而,幸福就在咫尺。我曾经以为自己不需要寻找什么。一切自有定数。比如友情,比如幸福,比如爱情。" y2 R: B' {/ h! C
      人生路上,遇到过许多人。以为自己曾经或将会爱上他们。然而,只是路过。不管时间长短。甚至来不及体味,来不及作别。不仅仅是因为年轻,不仅仅是因为缘份。还因为觉得,冷才需要温暖,觉得孤单才找人来陪伴的# Z, c5 I6 e; N* x8 f5 _6 G
      能陪自己走一程的人不多,走多远算多远吧。值得怀念的人也不多 。管什么,天长地久。不需要,海誓山盟。5 d; C5 R" T# T6 d: R

) i- _/ w7 g1 M    最开始是在论坛经常看俊俊的帖子,读的他文章,感受他的故事。时间长就熟悉了,加了QQ经常聊天,说感受。他比我大一级,我是上届的师兄。我们在不同的大学,不同的城市,还好两个城市相距不远。05年元旦的时候,一个哥哥带我去了俊俊所在城市的酒吧。这样的同志酒吧,我真的是第一次看见,我当时都蒙了,一切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新鲜的。看着那些化了妆的男人,但是却比女人还女人。后来知道这就是反串表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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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  在酒吧遇见了俊俊,比我想象的要可爱的多。寒暄几句就没有在说什么。' q+ d" [3 F4 \) h

$ K: e8 Q- B: o- [) u      次日回到学校,晚上上网的时候,遇见了俊俊,他说,宝贝,做我BF吧。; t+ W/ Z( ~3 t1 ?
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感觉,我欣喜的答应了,从这晚开始,我的QQ里只有俊俊一个人,电话成了他的热线。几天后他突然提出要来我学校看我,我更是欣喜若狂。早早的准备好了,等待他的到来。
* c* t4 l+ S; B- d4 y    周末的时候,他来看我。第二次看见俊俊,放佛久别重逢的老友。除了激动,还有羞涩。我们在街上逛,去KFC坐着一边吃东西,一边聊天。晚上的时候,我们住在宾馆。3 @% p1 M; J3 a+ q) z

: ]. e/ _. m) R; e      开始的时候,我们一个人一张床躺着聊天。彼此都很不好意思。后来,还是我先开的口,我说俊俊来我床上睡吧,他默默的点头,于是抱着枕头,钻进了我的被窝。% v( o4 z9 B% c  M1 G# H7 `
    慢慢的他把头歪倒了我的头边,两张嘴慢慢的接触到了一起。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与人接吻的感觉。而且还是男人。他伸出手摸到了我下面,我这个时候发现下身的小宝贝变的大大的。
9 {3 F( }0 H% f: m  H+ b9 \9 ^$ r7 l2 H    但是我们也只是简单的接吻,没有下一步的任何行动。就是怀着这样的冲动,我们相拥睡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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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_) n' i, {# _! Y2 T2 `    后来经常是他来我这里,我经常去他那里。我们这样相互的来回两地跑,辛苦一点,但是很甜蜜,第一次失身,还是在2005年的暑假。
发表于 2013-3-17 23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爱是一种无为,无为就是永恒
发表于 2013-3-17 23:25 | 显示全部楼层
请继续发贴,写的不错。
发表于 2013-3-18 13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
标题

叫俊俊的是1吖。。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3-18 18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暑假的时候,我去俊俊所在C市去看他,他不住在学校,而是自己租的楼房,我们在我们自己的小家里,聊天,上网,一起吃饭,一起收拾屋子。在他那里快乐的度过了七baobe。8 [! j2 t: c# s
    就在我要回家的头一天我们躺在他的小床上说情话,他突然对我说,亲爱的,我们那个。。。
! j$ x0 p* w- R9 S当时的我,觉得脸红心跳,默默的点头。可是我什么都不会,笨拙的我,不知道如何时候,所以一切都是他在教我。结果。。。嘿嘿。。。因为我是第一次做一,所以没有几下,就交代了。就这样我的第一次宣告结束。. \/ C  ?$ s- j1 L- ^8 I1 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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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一个暑假过去了,开学的时候,我特意提前一周回学校,目的是去C市看他。依然如以前来回的两地跑。大四即将毕业的他,为工作奔忙着,渐渐联系就少了,两个人的矛盾就多起来,后来开始变得吵架。似乎以前的甜蜜此时也变得苦涩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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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J( y" R3 k5 M  k  o1 y  l    再后来他说:  宇,我们分手吧。我毕业要回家 的。两个人相距的太远了,彼此都不信任。何不及早分开,还能做朋友。 这件事情,我们达成了共识。# T* H7 A5 f7 O
    他对我说:其实一直都是他的错,他不该逼我改变角色。其实我比他 还需要别人的照顾。% R! M  N* A1 v6 A' |
  我无语中。。。。。就这样我的第一段感情在朦胧中开始,也在朦胧中结束。$ R3 J/ z! ^1 l# c/ J& m7 G5 e
  爱或者不爱。都只有一条路可以走。然而有些是回不去的,有些是走不出的。也是知道,自己爱一个人,不会是因为孤单和需要。不能全力以赴,就只能全身而退。
8 S. f3 e( S5 J明白自己要什么,可能得到什么,失去什么。不过是希望自己不致于突然跌倒,即使跌倒,也能再站起来。自恋,可能是最深的自私。于是,对自己说,有人懂你的时候,幸福垂手可得,有一刻是一刻吧。一条路可以因为一棵树而不再漫长,一辈子也可以因为一个人而温柔缠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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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是一场幻觉,爱为什么不可以?我用左手温暖右手,却需要你的存在。在心底,为你打开缺口。如果有可能,灵魂行走的时候,希望心是和你在一起的。彼此独立,又彼此相依。无惧无惊。灵魂只能独行,心却可以交付给一个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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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和俊俊分开后,我一直一个人的生活着,依旧奔波于寝室和系办公室之间,大四要毕业了,我的工作开始多起来。
- @5 g% l3 X+ H- d! k* {    认识南的时候,还是缘于陪同学去见网友,那天外语系有一个同学,要求和我见面,其实我最不愿意见的就是自己学校的。觉得以后在校园见到了,会尴尬。还有就是那个时候,我在学校是风云人物,实在不想有太多人知道我。
5 c' \( A0 I' x- _& G5 ~    我答应了。。。我说我们可以见面,但是不419. 他答应了。
# @, C( V# F0 j! f% L; Z    见面后。。。我们简单的聊聊,他说我们在找一个人见面吧,我开玩笑的说,你不是要3P吧。(此时的我已经知道了什么是 3P\MB\SM\10)他急忙解释 不是,不是,他说他那个网友,他也聊了好长时间了,没见过,所以想见见,我说那你就约他被。) m* P/ N7 ?0 b( D
    没有几分钟,他的网友来了,还是蛮精神的小伙子,瘦瘦的,也很有型。彼此打过招呼。因为都是第一次见面,所以比较不好意思,至少我是这样。他们到是聊的热乎,我在一旁默默的不说话。那个人临走的时候,要了我的电话,我给了他。因为他确实是我喜欢的类型。
- B* O6 H  X& q  Y4 v    次日早晨,我在去教学楼的路上,手机的信息音想起。打开手机,上面有这样的话:“你好,我是昨天的那个男生,我很喜欢你,乖乖的,我想你做我老婆好吗?”* C( }! \2 P9 h
    说实话,收到这样信息,我真的挺意外的,也挺欣喜的,因为我也觉得他很好。6 R& \- T! Z2 ]1 F
    不知道这样算不算 一见钟情呢。。。
! U/ }, F* G  h/ w) y    我也不在装矜持。当爱情来的时候,要伸手去抓住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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